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劉竹寒)1月11日,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網站獲悉,經省財政、稅務、民政三廳局聯合確認,省民政廳近日公布了2018年度第二批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14家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名單。
2018年12月中旬,對認定結果進行了公示
14家社會團體分別為:
貴州省紅十字基金會
貴州省扶貧基金會
貴州省遵義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貴州省銅仁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貴州省厚德公益基金會
貴州省育佳公益基金會
貴州畢節圓夢兒童關愛公益基金會
貴州海恒公益基金會
貴州滴水之家公益基金會
貴州省慈善總會
貴陽市慈善總會
銅仁市慈善總會
思南慈善總會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慈善總會
2018年10月,我省已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13家公益性社會團體(基金會),包括貴州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貴州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貴陽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等在內。
為鼓勵企業和社會各界更多地參與公益活動,貴州從2012年開始實施此項資格認定。7年來,獲得此項資格認定的社會組織數量總體呈增加之勢,其中,2012年全省17家,2013年全省26家,2014年35家,2015年30家,2016年42家,2017年35家,2018年已有27家。
據了解,根據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相關規定,凡當年向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性捐贈的企業,其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向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性捐贈的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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